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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严厉打击新闻敲诈

  本报讯 (记者 何苏鸣) 为严厉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统一部署,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结合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组织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等日常工作,通过严格新闻采编人员资质管理、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等措施,加大对新闻敲诈案件查处力度。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举报投诉电话:新闻报刊处(报刊、记者站)0571-87163127、87658726(传真);宣传管理处(电台、电视台)0571-56353079、88847596(传真)。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严厉打击新闻敲诈 2014-02-08 3357196 2 2014年02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