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地名普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 崔静) 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国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以县为单位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
中国政府网2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根据安排,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内容包括: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为加强领导,国务院成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据了解,我国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于1983年至1984年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