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时间
从2014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公示期7天。
四、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邮编:310013;联系电话:(0571)85125038;传真:(0571)85023572。
2013年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初选授奖企业公示
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根据《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规定,2013年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委会审查表决,确定了5家初选授奖企业、5家初选提名奖企业,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初选授奖企业名单
1.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2.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
5.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
二、初选提名奖企业名单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2.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开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5.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