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
日前,平阳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2008年6月,郑某在平阳县腾蛟镇开办了一家皮具加工厂,从2011年9月起,郑某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012年2月,郑某在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加工厂的设备转让给他人。3月,郑某带着家人悄悄地离开平阳,拖欠曾某等8人工资共6万多元。
(播报人:张翀)
日前,平阳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2008年6月,郑某在平阳县腾蛟镇开办了一家皮具加工厂,从2011年9月起,郑某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012年2月,郑某在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加工厂的设备转让给他人。3月,郑某带着家人悄悄地离开平阳,拖欠曾某等8人工资共6万多元。
(播报人:张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