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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省两会特别报道

乐清柳市长虹村村民——

企盼改革开新篇

  本报乐清1月19日电

  记者 包璇漪 市委报道组 陈晖

  通讯员 周奇致

  凭着手里拿到的股权证,乐清市柳市镇长虹村村民这两天正在陆续领取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后的分红。“2013年度每股收益3500元,”68岁的村民郑岳仁全家经过股份确权,共占村集体资产股份16.5股,分红57750元。拿着农村综合改革带来的红利,老郑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有了股权证,子女不管去哪里做生意,都不用太担心村里的事了。”

  这两天,长虹村村两委成员一边忙着给村民分红,一边密切关注着省两会,期盼在杭州参加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郑元飞尽快把两会精神带回来。

  “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稳步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为愿意进城的农民和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平等的制度条件。”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快城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最能引起长虹村人的共鸣。村党支部副书记郑银余说,这两天村两委一群人聚在一起,热议最多的,就是怎样在温州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中,把长虹村的改革推向深入,把村里的集体事业办得更为兴旺发达,让村民分享更多幸福感。

  长虹村的发展在温州的城镇化中具有代表性。它地处柳市镇东南面,共有527户2264人,随着柳市电器产业的发展壮大,村里90%的人口已转移到二三产,而村集体资产也随着兴建和扩建柳市电器城,不断增值壮大。2013年,村民人均收入达4.7万元,村集体收入达2000多万元。“家当大了,怎么分才合理?为了把集体收益公平合理地分配到村民头上,我们进行了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郑银余说。

  长虹村股改始于2011年8月,经过清产核资、股权设置、股权鉴定、股份量化四个步骤,长虹村8.2亿元集体资产被划分两块,村集体占股20%,用于集体事业发展,而剩下80%股权划分到村民个人,量化确权,按股分红。“为保障村民权益,我们做了很多很细的工作,方案讨论删改许多次,就为了能更加公平透明。因为村两委持续不断地沟通解释,得到了全体村民的支持。”郑银余说,股改里头有大文章,长虹村通过静态管理方式,“生不增、死不减”,使得村民股权可继承,并允许在本村内部转让。为了防止股份过分集中,个人转让得来的股权,不得超过总股权的10%;为了保障每个村民未来可持续的收益,规定可转让部分股权不能超过村民自有股权的50%。

  在城乡体制改革中,长虹村改革方兴未艾。乐清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站站长陈永说,长虹村在农村综合改革中进行了探索,积累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当前,乐清农村综合改革正在推进,改革是新生事物,例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监管、法人资格等,都还有许多需要以继续改革来完善的地方,作为农村基层工作者,他内心也有许多期盼。

  “我们盼着村支书回来,关于农村综合改革,他一定会带来两会的精神,让我们更有劲头往前走。”郑银余说。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为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更好更优的生产生活条件。”政府工作报告也切中了长虹村人的期盼。眼下,最让长虹村人自豪的,是他们在上世纪90年代村里自建的长虹公园,还有去年得到镇政府支持建设的柳川公园也即将完工。指着柳川公园里刚刚种下去的树苗,郑银余自豪地说,“这里是柳市,虽然寸土寸金,但我们决心把河边这块地拿出来建公园。河边空气好,村民们都喜欢。”

  “柳川公园的资产登记,你们考虑起来了么?”陈永问。郑银余和其他村两委成员一听,片刻沉吟之后纷纷表示,按照改革的思路前行,“村里还有好多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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