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心下移:创新社会治理和服务
——枫桥经验的启示
□狄一组 张俊平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既影响着社会治理宏观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也直接反映出社会治理的整体绩效,更涉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夯实基层基础,重心下移,服务基层,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
新世纪以来,枫桥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积累的基础上深化,创造了“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经验,建立了“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体现了“枫桥经验”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基于重心下移的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树立服务基层理念,把问题解决在源头,但要处理好矛盾预防化解与矛盾解决可持续性及良性转化的关系。在解决矛盾时候,我们不仅要把矛盾解决好,更重要的是使矛盾解决得具有警示教育意义,让同类矛盾不再重复发生,至少减少发生率。在解决矛盾过程中,注意把握规律,不但解决了当下的矛盾,而且能够预防同类矛盾的再次发生。同时,我们也要尽量在化解矛盾后,使坏事变好事,使不利变有利,化干戈为玉帛,这才是解决矛盾的最高境界。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治理和服务要由单一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伦理道德、村规民约、情感习俗等手段转型,做到情理型治理和法理型治理相结合、解决问题和转化疏导相结合、警示教育和提升素质相结合。
创新社会治理形式,保障地方和谐稳定,但要处理好维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维稳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当地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要实行两条腿走路,一要走维稳的路,二要走经济发展的路;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基层民主建设,一手抓老百姓生活水平提升和思想文化建设。绝不能顾此失彼、甚至是“抓小放大”。同时,也要把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作为维稳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生产技能,使群众的生活充满生机与活力,充满文明与幸福,这才是社会治理与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在。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动依靠群众,但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首先要从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做起,从“阶层制”向网格化的“扁平制”转型,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越位、不占位、不缺位,政府通过简政放权,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其次,引入市场机制,积极组建和扶持社会组织。根据枫桥经验,由群众选举的群众自治基层组织、行业组织、专业组织等组成社会矛盾化解组织网络结构,通过市场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政府积极扶持引导,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再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治理。这样既节省政府行政费用的开支,又回归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也是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的群众路线。
转变观念,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内容,但要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是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的核心内容。我们一定要改变以前的一些错误观念,努力构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治理服务内容体系,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更多地在服务内涵、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使枫桥经验更加接地气,实实在在、朴朴实实,真心真情为民。
科学总结,推进枫桥经验理论提升,但要处理好理论提升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关系。枫桥经验最本质的就是群众路线,也正是目前党中央抓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时代意义;群众路线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与服务的重要途径。当然,枫桥经验也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才能永葆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