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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法院首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

天平,如何不倾斜

  核心提示:

  司法公开,如何避免暗箱操作?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法院司法改革研究所、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在北京公布了我省103家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这是我省法院系统第一次通过独立第三方得出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也是国内对地方法院所做的首次测评。这一测评,究竟有什么现实意义?能否倒逼司法公开、公正?

  或许还无法评说这次测评的深远意义,但它对浙江各级法院所产生的震动却显而易见——

  2013年12月9日,“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历时5个月完成了浙江103家法院的首次测评,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保障机制5个方面,这是全国首部地方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

  特别引人关注的是,测评的成绩并不“好看”,单项得分超过80分的寥寥无几,不仅如此,省高院也参加测评,且排名落后。

  拒绝暗箱操作、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是公众的一致呼声。剖析阳光司法指数透出的欣喜与沉重,有着现实的意义。

联络员的遭遇:

阳光测评很神秘

  “这是一次完全不同的测评。”对关于阳光司法指数的新闻,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审监庭庭长陈晋伟一直非常关注。去年,他作为联络员,参加了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对南湖区法院的测评。

  “说实话,我们当时也不清楚究竟要测评什么。” 陈晋伟说,他参加法院工作26年来,经历了数不清的考核和测评,但这次测评从一开始就感觉“不一样”。

  去年5月23日,陈晋伟得知要测评的消息,就习惯性地给嘉兴中院相关部门打电话,询问要测评哪些内容。“以往,这些消息很容易就问到了,没想到,这次中院的人说,他们也不知道。”

  虽然心里不是很有底气,但陈晋伟还是比较自信,估计了一下有可能会被测评的内容,“觉得我们法院做得不差,分数应该不会低。”

  过了几天,社科院测评人员来电,让他整理近年来的案卷,送到嘉兴中院。同时,通知说6月1日,也就是星期日,要实地测评。

  “他们指定了卷宗尾号,要民商事案卷20件、刑事20件、执行20件、行政20件……” 陈晋伟说,卷宗调出后,送到嘉兴中院,但他没有机会和测评人员攀谈,因为他们忙着翻卷宗、拍照。

  就在他满腹疑惑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测评组突然打来电话了,说实地测评时间提前到星期六。我们连准备都来不及。”

  测评那天,来了6个测评人员。领头的是一名中年女性,陈晋伟后来通过新闻报道,才知道她是负责这次全省测评的社科院研究员,名叫田禾。

  在陈晋伟的眼中,他们显然很内行:进了法院大门后,进入立案大厅,翻开诉讼指南,然后拍照,察看庭审录像室……“整个过程持续了约两小时。”陈晋伟说,虽然通过测评人员的举动,他们也隐隐约约猜到了测评的内容,但测评人员的“嘴巴很紧”,一点口风都不露。

  不久,单项测评报告出来,省高院向全省通报。“大吃一惊,报告结果显示,我们法院排名和预想中不一样,排名比较靠后。” 陈晋伟说,这次测评算是照了一下镜子。“从别人眼中,才会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缺点,才能更好地整改问题,推进司法公开、公正。”

当事人的感叹:高院排名竟靠后

  与陈晋伟不同,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全程参与了测评。

  从2009年起,省高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还曾专门组织了一次“循环查”,也就是:全省中级法院排排队,前面的查后面的,最后一个法院查最前面的法院。

  “我们当时想,这种办法比较客观,人为干扰因素要少很多。”魏新璋说,查的结果是,没有一家法院的得分低于90分,“得分这么高,反而心里不踏实,和事实相符吗?”

  2011年8月,省高院举行的一次专家意见征询会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提出一个构想:能不能设计一个司法透明度指数,对所有法院进行全扫描。

  “现在法院系统的公信力不够高,司法公开是个‘牛鼻子’。”魏新璋说:“当时大家的意见很统一,就是通过科学设置的阳光司法指数,倒逼公开,促进公正。”

  2013年初,省高院经详细调研后出台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并在全省法院推行,内容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等5项一级指标,下设更为详尽的31项二级指标和60项三级指标。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负责测评。

  除刚组建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和移交不久的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外,全省法院全部参加测评。省高院还承诺,对全省法院做到“四不”,即不提前通知、不提前布置、不作动员、不告知测评科目。

  测评负责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对于省高院这一决定,田禾的评价只有两个字:“胆肥”。

  去年5月,对网络测评后,测评组开始实地测评。魏新璋原本担心测评人员不了解司法实务,想陪着,谁知田禾直接说:“魏主任,你可以回去了,这里没你什么事了。”

  让魏新璋更吃惊的还是去年6月的第一份报告,显示省高院在立案庭审公开板块,得分44.8分,位列全省103家法院倒数第一。

  “这份报告简直是一记闷棍。”魏新璋大为震惊,第一反应就是打电话给田禾。电话里,田禾说,完全按照软件程序来测评,没有任何人为因素。魏新璋把报告递交给院领导,没几天,就看到这份测评报告关于省高院排名的部分,划了一道横线,边上注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还有一个惊叹号。

  省高院自查原因,原来测评期间刚好碰到网络系统升级维护,暂时停止更新,得分自然很低。

  “随着一份份单项报告出来。闷棍是一记接着一记。”魏新璋说,这次测评,省高院排名比较靠后,“院领导以开放心态直面‘灯下黑’问题,也体现了司法公开的勇气与决心。”

老百姓的呼唤:司法公正更实在

  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显示,浙江法院的测评分数要远远好于法学所对全国高级法院和较大市中级法院的测评,亮点很多,如重视立案庭审公开,软硬件建设情况好;裁判文书公开方面,用信息化手段保障裁判文书公开。103家法院均在网站设置了裁判文书栏目,并在该栏目集中发布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发布平台日趋专业、统一,实现了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基本信息、办理进度等的统一查询。

  不过,报告也点出了很多不足:部分指南信息更新滞后,权利义务告知方面还不理想。裁判文书上网率参差不齐,数量差别较大。裁判文书公开存在缺乏分类、个别信息链接无效等问题影响公众获取。法院曝光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自然人信息范围,一般包括姓名、性别、肖像、身份证号码、住址、所涉案件的案号、所涉案件的案由、被执行标的等,这不仅可能使当事人遭受骚扰,还可能导致其身份被冒用,令其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害,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随着单项报告相继出台,我省法院开始了一次次伤筋动骨的整改。测评组认为,省高院在国内首开先河,不害怕、不回避、不惧露丑,表现出了切实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的勇气和决心。

  至今,全省103家法院的门户网站全部作出更新调整,在完善诉讼须知、案件查询、便民服务等板块的同时,一律公开了内设机构、审判委员会成员、司法统计等信息;改进了“信用浙江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等与浙江法院网的链接,提高了各类查询的快捷性和便利性;裁判文书上网管理系统也进行了改进,使文书排版、隐名处理等技术性工作均由系统自动完成,同时对已入库的文书逐份校验,保障上网文书准确性。

  记者得知,2013年12月20日,省高院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工作要点36条已经印发全省法院,新一轮司法公开已经启动。在2014年,测评仍将继续,司法公开之路,仍在延伸。老百姓呼唤:阳光司法公正公平,让我们切实感到司法的公信力。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阳光司法的本质,在于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此赢得民众对于司法的理解和信赖,从而提升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设立阳光司法指数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要采取更为公开、高效、务实的举措,实实在在地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法治 00019 天平,如何不倾斜 2014-01-09 浙江日报2014-01-0900012;浙江日报2014-01-0900013;浙江日报2014-01-0900020;浙江日报2014-01-0900017;浙江日报2014-01-0900025;浙江日报2014-01-0900030;浙江日报2014-01-0900032 2 2014年01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