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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规范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

上证LOF亮相在即

  据新华社上海1月7日电 (记者 潘清) 为支持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基金市场各参与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上交所方面同时透露,具备功能全、效率高等特点,且更符合投资者交易习惯的上证LOF亮相在即。

  《办法》规定了开放式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以及分级基金份额的分拆、合并等业务。《办法》所指开放式基金包括沪市上市开放式基金(简称“上证LOF”)和原上证基金通基金(在上交所挂牌进行认购、申购、赎回,但不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等开放式基金,但不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和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办法》实施后,符合上市条件的开放式基金可申请在上交所场内挂牌交易,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和子份额可同时申请上市交易,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和子份额之间可以通过分拆、合并进行实时配对转换。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市场现有LOF基金相比,上证LOF具备下述特点:

  一是功能全。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和子份额均可申请上市交易。母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可为母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便捷的退出通道。此外,上证LOF支持基金管理人按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期长短分档设置费率,投资者跨市场转托管不影响持有期的计算;

  二是效率高。投资者当日买入基金份额,当日可提交赎回申报,从而提高一二级市场间的套利效率。支持分级基金场内实时分拆、合并,即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可实时分拆成子基金份额卖出,子份额也可实时合并成母基金份额卖出或赎回。实时分拆、合并有利于平抑基金二级市场折溢价,完善分级基金母、子份额之间的套利机制,提高定价效率;

  三是更符合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上证LOF采用场内“金额认购”“金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转托管”的申报方式,和场外开放式基金的申报方式一致,更符合投资者的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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