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湖州建设十大生态工程
记者 霍建虹 通讯员 黄珺
本报讯 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把支持湖州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列为近期重点突破的改革项目之一,这极大地提振了湖州全市上下的信心和干劲。湖州正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创新破难,积极探索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路径,在全域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湖州市委谋划遵循科学发展、转型升级,生态优先、和谐共生,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推进示范区建设,将其建设成为转型发展先导区、环境保护模范区、人居建设样板区和制度创新实验区。
日前召开的湖州市委全会决定,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湖州提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空间布局体系、城乡融合体系、产业发展体系、资源利用体系、环境安全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制度创新体系等七大体系,实施生态屏障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生态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绿色出行系统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竹林碳汇试验区建设等十大示范工程。
记者从湖州市发改委获悉,当前该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大体系构建和示范工程建设正在深入推进。仅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该市就积极谋划实施骨干河流生态整治、城乡河道生态修复、太湖水源生态保护、水资源优化配置四大水生态工程,总投资达到400亿元,以一个个项目的实施推动治水深化。
根据示范区建设目标,到2015年,湖州市生态文明全面推进,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万元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幅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入太湖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城乡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