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把好反腐倡廉“总开关”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周潇 颜新文
本报讯 日前,由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领导带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又整装待发。2013年伊始,省委、省政府就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逐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各地各部门也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省委切实履行责任,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完善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
人心向背看作风。省委始终将党的作风建设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省领导带头走亲连心,下基层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预先设定线路;下车直奔田间地头,听民情,解民忧;基层走亲吃在乡镇食堂,不上烟酒……省领导率先垂范,转变作风在全省蔚然成风。
2013年3月,针对干部集中调整的重要节点,我省出台规定,明确干部任职履新简化迎送、不搞宴请等“四项纪律要求”;8月,全省新一轮村级组织陆续换届,我省专门下发通知,严肃村级组织换届“十条纪律”;中秋、国庆前夕,省纪委先后下发通知,明确一律不准用公款送节礼等“五条禁令”;11月,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12月,继续狠抓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良风气……
一个个在关键节点出台的规定,充分反映了我省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2013年,省委还结合实际,由省委常委带头领衔建立15项长效机制。目前,关于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制度,浙江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等相关制度已经出台。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截至2013年11月15日,我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比前一年同期减少35个,下降20%;以省委、省政府或“两办”名义制发文件比同期减少302个,下降16%。2013年1月至10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6亿元,同比下降15.5%,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6.6%。
在省领导和省直机关的示范引领下,我省狠抓专项整治,抓查处问题,以整治促整改,以查处敲警钟。一些地方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的同时,对主管领导和党委、政府是否负有领导责任,一并进行调查处理。
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明确提出,要把“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
“如履薄冰,如走钢丝,有压力,也有动力。”这是我省许多地方和部门“一把手”的最大感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只有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才能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