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百态
以权谋私,受审
平湖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陆华中日前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1966年出生的陆华中,在2006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数家建筑企业在工程准入、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超市卡等贿赂共计8.5万余元。
审批滥权,入狱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王俊曙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经查,2003年1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王俊曙在用地指标、土地返还款审批、企业经营等事项上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取他人财物153.1万元。
挪用公款,获刑
日前,四川某国企市场加工部原部长田汝刚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2008年,田汝刚升任某国企市场加工部部长,负责工业金银材组、库房组、金条组等工作,他利用金条做黄金工业开发实验为名,绕过公司审批,两次向其管理的金条组“借用”5公斤重的金条两根,并将金条变现得款共计215万余元用于炒股,但随着股市行情的震荡,最后血本无归。
巨额受贿,落网
张家界市政府原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原主任白开文,因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日前受审。据指控,其在土地审批手续未全情况下,擅自决定让部分企业违规入园建设以及违法占用土地修建防洪堤、园区道路等工程,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8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