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经济·新浙商

用好留好留用地

杭州创新留用地政策

  记者 刘元斌 通讯员 程立新 温华特

  本报讯 “我们已经与中银集团合作,成功开发了一块地;眼下,另一块地的合作开发已谈妥。光这两个项目每年能给社区带来4000多万元租金收益。等集体经济有了积累,剩余土地我们将自主开发。”日前,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一社区党委书记俞国海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社区今后的发展充满信心。

  江一社区地处钱江南岸,前身是长河街道江一村。随着城市发展,土地被征用,2007年江一村撤村建居。根据杭州市10%留用地安置政策,社区共获得136亩留用地。目前,社区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负责社区土地等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原来的村民也摇身变为股东,实现按股分红。

  杭州市是国内较早实行留用地安置政策的城市之一。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卢春强介绍,所谓留用地安置,就是政府在征用集体土地时,按照征地面积和一定的比例,核定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数量的安置用地,用于发展二、三产业。“目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有一个长期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分享城市发展的红利。”他说。截至今年10月,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已落实留用地项目用地5080亩。

  记者了解到,目前杭州市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意见,以完整的制度化体系确保留用地留好用好。除按10%的比例给村里留足留用地外,在规划选址上,坚持“先留地,后征地”,“一村一方案”,让村集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挑选,保证村集体利益;在产权管理上,村集体控股不低于51%,确保村集体对留用地项目绝对控股并长期持有物业;在资金上,不仅享受土地出入金核拨政策,且市级层面的各项税费也按照项目补贴形式返还村集体,以此来全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现在,杭州市留用地安置政策的“正效应”日益显示,既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也让被征地农民能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解除了后顾之忧。

  地处杭州市城东庆春门外的江干区三叉社区,利用留用地建设了购物中心等项目,引进了银泰百货、乐购超市、欧亚达家居等知名品牌企业,促进了社区经济的大发展。2012年社区总收入2.39亿元。说起现在的生活,66岁的社区居民许文鑫满面笑容:“端午、国庆、春节,社区都给我们每个人发2000元的超市卡,年底分红有2万多元;大病除了医疗保险,社区也有补助,生活有保障。”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杭州创新留用地政策 2013-12-27 3298477 2 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