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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

我省通报20起典型案件

  记者 阮蓓茜

  本报杭州12月24日讯 为了当选村党支部书记,诸暨一农村党员魏某不惜下“血本”,委托另一名党员给村里24名党员每人送了1万元,结果如愿以偿。然而,纸包不住火,送钱的事很快被告发。结果,不仅选举结果无效,这两人还被行政拘留,且被开除党籍。

  当前,我省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正紧锣密鼓地展开。针对农村选举认定贿选标准模糊的问题,省里明确了9种贿选行为的标准和界限,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或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也要一律宣布当选无效。

  日前,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20起案件进行通报,要求各地继续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查处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全力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这些案件中,贿选占多数。富阳市渌渚镇杨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村民李某向该村选民发放“名片”,同时以承诺每张选票200元钱的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结果被拘留。平阳县萧江镇后垟村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黄某,在酒店设宴6桌,宴请后垟村60余位村民,结果被取消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并被拘留。

  还有一些案件,属于破坏选举秩序。如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河头村举行村委会选举时,暂住在河头村的文成青年夏某恶意虚报火警,破坏选举秩序,结果被拘留。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我省通报20起典型案件 2013-12-25 浙江日报2013-12-2500020 2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