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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通报11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15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吴玲娟 颜新文

  本报杭州12月24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我省日前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锲而不舍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解决“四风”问题。

  这次通报的11起典型案件,涉及11个市。从问题性质看,有的借婚嫁收取礼金,有的收送礼券礼卡,有的公款吃喝,有的公款旅游,有的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及月饼,有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有的参与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均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共有15名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最重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及的违纪违规费用全部予以收缴或者退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全部责令退赔。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把11个典型案例及有关要求在2014年元旦前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引导、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不断取得新成效。

  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落实好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规定。严格执行省委“六个严禁”,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得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得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铁面执纪、违纪必惩,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15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2013-12-25 浙江日报2013-12-2500018 2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