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演艺集团改机制增效益
“我要演”激发新活力
记者 童桦
本报讯 临近年关,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的五层大楼里传来阵阵乐声。从二层小剧院到五层多媒体制作室,每个房间都有来自各地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在紧张地排练节目。12月份集团又有三台大戏上演。
目睹这番热闹景象,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建红很是兴奋。“今年来找我们演出越剧、甬剧的村镇很多,策划晚会的企业又多了些,舞美制作、会展布置这块市场也找到了新的增长点。”他说。
这是该集团在打造演艺全产业链中的一个亮点。组建于2011年12月的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下辖小百花越剧团、甬剧团、歌舞剧院等5家子公司,去年院团演出收入高达3300多万元。在演艺市场日渐萎缩的今天,宁波演艺集团一手抓市场,一手抓精品,小百花和甬剧团的收入比去年又增长了13%,音乐剧《告诉海》、儿童剧《神奇的田螺壳》和甬剧《宁波大哥》分获全国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全国儿童剧展演优秀剧目奖以及省“五个一工程”奖。
宁波演艺集团创新机制激发活力。集团制定了“以岗定薪”制度,由演出场次、年度业务考核名次、出勤三部分组成,年底通过这三项指标给演员打分决定明年评级,演职人员的收入一直在递增,有些尖子演员的年薪,涨幅更是达到27%。演员们从“要我演”转变为“我要演”。
同时,各子公司实行团长(总经理)责任制。如对小百花越剧团和甬剧团今年下达了170万元的演出计划,完成这一任务,团长可以拿固定年薪,每增加20万元演出收入,团长还可以多拿效益工资。但年薪包含成本控制,比如越剧团不能将演出成本控制在32%以下,那多一个点就扣除团长10%的年薪。
如今的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接戏、排戏、演出”这套原有的演艺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依靠政府划拨事业经费生存的模式也在悄然改变,在管理者和演员心中正树立起一个观念,即在抓好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好地按市场规律办事。
“院团想发展,不能在市场激流旁等、靠、要。”邹建红说,演艺集团已经把股份制合作引入排戏环节,“任何人都可以用资金或无形资产投资剧目,收益大家有份,明年的5部大戏都准备用这一形式创作。”
目前,甬剧团的《筑梦》、小百花的《凤姐》、歌舞剧院的《霸王别姬》等6部新作的创作日程,已经写在了各个团长的台历上。作为亮点之一的多媒体舞剧《霸王别姬》,又将成为一个创作在国外、市场在国外、排练在国内的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全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