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企业研究院,
加快人才集聚协同创新
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许为民
企业研究院是以企业为主体集聚人才、加强产学结合协同创新的有效载体,国外的研究和实践已有百余年,在我国还是一种实践中的体制创新,多数处于探索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因此,加快和加强企业研究院建设,对于落实中央决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意义重大。
浙江省各级政府、部分大型企业,从长远发展目标出发,着手开展这方面的布局和实践,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截至2012年底,浙江省已建设101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012年,浙江省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启动了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探索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和青年科学家培养一体化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试点工作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纯电动汽车、现代医药、船舶装备、纺织印染装备、光伏发电装备、氟硅新材料、现代农业装备、大型专用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了67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试点表明,重点企业研究院正在成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有力推动者和实践者。
企业研究院要充分发挥作用,关键要强化人才配置。这方面可以着力的工作有:
用好政府的人才政策引才。现在,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台了力度空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并且辅之以各种良好的配套服务。各级政府要让企业研究院及时了解和全面把握各项引才政策,使企业研究院成为引进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的重要平台。
健全内部的人才激励政策。研究院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薪酬制度、股权激励、项目奖励、进修培训、职业晋升等方面。薪酬制度方面,有的企业集团明确规定,研究院科研人员的平均薪酬在内部要高于集团其他员工30%,外部要处于行业中上水平;股权激励方面,有企业集团为研究院的技术带头人和骨干预留一定比例的股份,并制定技术成果转化入股的方案,保证兑现;项目奖励方面,制订专门的项目管理与考核办法,如“技术创新里程累计制”等,将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通过系统评估赋予量化分值,实行分等级奖励,分阶段兑现;对公司战略发展重要又短期不能市场化的重大前瞻性研究,颁发特别奖励;培训进修方面,制定规范化的培训体系,联合高校在研究院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把参加培训和到国内外进修作为科技人员的奖励和福利,把培训结果与职业晋升挂钩,还可以在科研骨干中实行弹性工作制和学术休假制;职业晋升方面,开设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的发展双通道,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资格标准、素质标准和能力标准认证,晋升发展不唯学历唯职称,而是要重能力重贡献。
创造人才集聚的文化环境。一些企业把研究院建在杭州或者上海,是有利于增强人才引进地理优势的举措,有条件的研究院可以借鉴。文化环境建设要求企业研究院创新企业文化,积极组织各种学术交流和文化沙龙,丰富科技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外部人才的合作共享。企业研究院为开展协同创新提供了新的平台,以企业研究院为核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产学研联盟等各种人才载体都可以嫁接其上,研究院可以采取“客座专家”、“海外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模式,对高端人才“不求所有,只求所用”。政府要提供企业研究院从国内外招聘专家的便利手续。
完善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我省推出的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对于加强企业研究院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增强企业研究院研发实力,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这项计划需要进一步完善。如要求青年科学家三年内在企业全职工作,本人有顾虑,院校有难处,难以完全做到。浙江莱恩农机研究院要求高校来的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把自己学科的研究生派驻企业院,研究院负责研究生的食宿和津贴等费用,是一个可以借鉴的办法。还有比较重要的一条是,完善政策,提高派出院校的积极性,院校不应该仅仅是人才和成果的单向输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