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
本报评论员
“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和谐最好。”平安和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目标。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了,就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行政、司法渠道,有效节约社会管理成本和司法资源,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政府和社会之间筑起一道“缓冲带”,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一直以来,我省广大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以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换来百姓安宁、社会和谐。仅2008年以来,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5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1%。本报近日正在陆续报道的张清炎、叶金书、张求水等人民调解员,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大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处理得好,就能进一步凝聚人心;处理得不好,就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的执政基础。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环节化解,效果最好。
面对新形势,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关心、爱护人民调解员队伍,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要主动适应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有效解决电子商务等新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应调尽调”;要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健全完善“大调解”,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努力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能得到有效化解。
人民调解是一项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事业。只要我们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就一定能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