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十年惠及28万人
本报杭州12月5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李爽) 今年是我国《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10年来,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万多件,受援人数超过28万人,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6亿多元。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以来,我省以“应援尽援”为目标,把法律援助对象由低保人群扩大到低收入人群,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39个,在村居、农民工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乡镇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3万多个,形成省、市、县、乡、村(居)五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目前,95%以上的县(市、区)建成临街一楼的法律援助窗口, 98%的地区建成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据了解,今后我省准备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建设法律援助万人服务梯队。今年的“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已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