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包月
太荒唐
央视记者在天津跟随货车司机,几百公里长的路段上,拍摄到运管、城管、路政等部门对运输车辆轮番罚款的场面。面对司机投诉,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一位副局长竟提议花几百元钱办个罚款包月,“这样可以省点钱”。
坐公交车可以买张月票,打手机可以用包月套餐,但这个“罚款包月”着实有些让人匪夷所思。按照这位副局长的逻辑,这是一个“双赢”之举:司机包了月,不仅能享受折扣优惠,而且从此可以“大胆地往前走”。而执法部门既执了法,又增了收,何乐而不为?
然而,这一番冠冕堂皇之下,隐藏着丑恶的实质。有些人无视律法尊严,把公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使之沦为牟利的工具,让滥用权力、权钱交易,变得“光明正大”、“顺理成章”。
令笔者不解的是,其实类似的事情早有曝光:在河北永年县和邯郸县,“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其中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在徐州市,沛县交巡警大队民警也向农用车车主发放“月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超载等违法行为,罚款的确是有效手段之一。但罚款不是目的,如果一味以罚代管,甚至以权谋私,是对公众忍耐底线的一种挑战,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不仅无法彻底遏制超载等违法现象,而且还会出现“越治越超”的怪象。
对这种以罚代管的现象,绝不能坐视不管。如果只是单纯写几份检讨书、处理几个人,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有建章立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别有用心的人不敢恣意妄为,也无法恣意妄为,“罚款包月”这样的荒唐事才可能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