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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全面深化改革的“马前卒”

——三中全会研读有感之五

  刘亭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一句堪称“文眼”的话,那就是:“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接着,《决定》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这一部分之后,专题阐述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这中间,有个理解上的难点——既然要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到“决定性作用”,我们还要政府干什么?问题恰恰在于,市场并非万能,现代市场体系也并非能够自发生成。原生态的市场经济,主体多元而诉求纷繁;高度趋利且锱铢必较;联系精密又极其复杂,仅有个性的张扬而无共性的统一,仅有私利的追逐而无公利的统筹,只能导致无序竞争乃至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正因为市场有不足、有“失灵”、有“力所不能及”之处,所以政府才会应运而生,也才会必不可少。

  但是,这个“上层建筑”也一定要“拎得清”,明白“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的道理。再“牛”的政府,它的桩基还是打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之上(亦即“基础性作用”)。因而其存在的价值,只是为了弥补市场的失灵,只是为了让市场机制发挥出更积极、更有效、更具决定性的作用而不是相反,甚至是越俎代庖、取而代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大,经济事务的不断增加,加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多方推出宏观调控的举措,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的确也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过分强调政府作用的倾向。客观上,这与产权不够明晰、要素未尽入市、公民社会和社会组织都发育不足,权力也还没有完全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关,因而政府的作为既出现了“干预过多”的问题,也出现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决定》对政府的职责和作用进行了明确的定位,但如果用比较直白浅近的群众语言表达,或许可以这样来理解:凡是企业、个人自己能依法办理的事情,你就不要去插足;凡是社会组织、公民自治能办好的事情,你也不要去包办。剩下的,就是那些企业和个人自己办不了,且通过社会组织和公民自治也办不好的事情,才由政府来办。况且政府还可以遵循“管办分离”的思路,一部分交由事业单位去办,一部分有偿委托给市场主体去办,同时加强对被交办者、被委托者的监管。

  《决定》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论述之后,着重解读了当前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首要环节——“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的毛病,首先体现在审批过多上。热衷于过多过滥的微观事务审批,一来政府事务缠身,无暇顾及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解决,从宏观战略层面上陷于被动;二来企业家望眼欲穿,错失了众多依靠市场多变而获利的机会,全社会财富积累受损;三来使得基层和公民,产生程度不同的依赖心理,导致全社会创业创新精神的销蚀;四是“权力搅买卖”,造就许多设租寻租的机会,从而促成了一部分意志薄弱官员的贪腐行为。

  为此,《决定》强调,“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新中国建国以来,浙江因种种原因获得中央政府的拨款资助不多,国有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但这恰恰有利于造就地方政府在市场化取向改革兴起之后,轻而易举地做到“开明就是高明”,并促成了浙江个私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大发展。35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在“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浙江能否继续坚持真正的市场化取向,从而“避免滑入”那些貌似有理却并不符合“决定性作用”彰显的“法条主义”陷阱,是对浙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次大考。我们坚信,伴随着《决定》的“一分学习、九分落实”,以及地方政府机构人员的厉行精简、行政开支的大幅压缩,包括众多审批事项的联网运行、阳光操作,“宽进严出、过程监管”的“克强管理学”终究可行,“简政放权成为深化改革的‘马前卒’(李克强语)”终究有戏,浙江也一定能再造一个最有利于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的上佳发展环境!

  (作者为区域经济研究学者)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全面深化改革的“马前卒” 2013-12-03 3279240 2 2013年12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