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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1373)
宁波之江拍卖有限公司
宁波万江拍卖有限公司
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并经慈土资拍[2013]35号核准,本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8日14时30分在慈溪新城大道南路256号新都明珠苑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宁波哲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慈溪市逍林镇林西村、福合院村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018366、2011018368、2012000667、2011018371、2012000665、2011018365、2012000664、2012000666,证载总建筑面积为35884.94平方米,土地证号:慈国用(2012)第141004、141153号,证载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680平方米,工业用地)。房屋四址以房管、土管部门登记为准,起拍价6565万元,保证金7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具有工业用地资格企业竞买,且买受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部门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2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于2013年12月16日16时前凭本公司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慈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账号:94120154900000600,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慈溪支行)。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到法院A楼209室换取收款收据(资金到账为准),如需办理委托手续,须竞买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到场,并以密封形式递交书面报价单(不得撤回),报价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不具有竞买资格。3.竞买人于2013年12月16日17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12月18日14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
之江拍卖:(0574)87315867
87315367(传真)
万江拍卖:(0574)89115329
89115328(传真)
公司地址:
之江: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09室
万江: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2弄1号608室(金汇大厦)
七、法院监督电话:(0574)63912587
工商监督电话:(0574)63042135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之江拍卖公司网站(www.nbzjpm.com)、万江拍卖公司网站(www.nbwjpm.com)及拍卖中心的网站(www.nbpmzx.com.cn)查询。
近期,我公司接到来电反映有机构或个人冒用我公司名义利用虚假伪造的公司证照发布虚假融资信息,欺骗投资者。此举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我公司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为此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是温州市国资委下属的一级国有独资企业,不接受投资者的直接投资。我公司仅与合法的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合法渠道融入资金。
二、我公司从未在任何网站发布融资信息,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在网络上发布融资信息。
三、我公司现就此事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工商、网络管理等部门报告。此后,我公司将视有关情况的发展,根据需要对侵权机构或个人追究采取法律责任行动。
在此,我集团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安全意识,谨防诈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若已造成经济损失,请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关于防范融资诈骗的声明
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