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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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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2009年统计,浙江籍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有150多万人,分布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归侨侨眷近150万人。

  目前,在浙江投资创业的侨资企业累计已达3.3万余家,总投资达2300多亿美元,分别占外资企业总数的63%和外资总额的62%。

  在我省引进的国家及省级“千人计划”人才中,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占75%左右。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籍侨胞和港澳同胞在全国累计捐赠折合人民币135亿元,约占全国华侨捐赠总额的1/6,其中,在省内累计捐赠超过45亿元人民币。

  1994年以来,省政府先后授予74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浙江省“爱乡楷模”荣誉称号。

  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浙江是侨务大省。为全面掌握侨情,更好地为侨服务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省将开展全面、系统、科学的基本侨情调查,以及时、全面把握我省海外侨情新特点和新变化,了解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迫切需求、意见建议,重点掌握海外侨胞、港澳同胞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社会上有影响的“四有”人士和海外浙江籍重点侨(社)团的情况。

  调查的对象

  为调查时点居住在本省的浙江籍涉侨人员以及常住浙江的外省市户籍涉侨人员(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归国留学人员、海外留学人员眷属);以正规或非正规渠道出国(境)、现在国(境)外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浙江籍(包括原籍和原户籍地在浙江)涉侨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海外留学人员);本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省内、省外及国(境)外投资企业;海外浙江籍侨(社)团及华文学校、华文媒体等。

  调查的内容

  浙江籍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海外留学人员,本省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归国留学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眷属的数量、国家(地区)分布、性别、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从业类型等基本情况;侨资企业和港澳投资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经营现状等基本情况;海外浙江籍侨(社)团和以浙江籍侨胞、港澳同胞为主要骨干的侨(社)团的主要负责人情况,侨(社)团建设情况;海外浙江籍侨胞、港澳同胞创办的华文学校的投资人、负责人、规模、学生人数、教师和教学等基本情况;华文媒体的投资人、负责人、发行数、发行范围等基本情况;本省侨情变化的特点以及各类侨情调查对象的需求等。

  调查的方式

  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单位调查与属地调查相结合。

  调查的步骤

  1.各级侨办、侨联、公安、司法提供以往侨情调查及公民出入境、涉侨公证等相关统计资料;省内调查对象较多的单位和系统(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科教文卫系统等)填写侨情调查摸底表,由各级侨情调查工作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梳理分拣,分发到调查对象所在县(市、区),再细分到基层村(居),作为入户排摸的基础资料;

  2.基层村(居)依托有关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在充分排摸的基础上,以问卷调查形式对调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

  3.各开发区、园区和村(居)依托商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在充分排摸的基础上,对省内侨资、港澳投资企业进行入企调查,填报侨资、港澳投资企业调查表;

  4.省基本侨情调查工作办公室联系我驻外使领馆和当地浙江籍侨(社)团,了解本地主要侨情信息,统筹组团到重点国家(地区)调研,印证省内调查数据。

  调查的时间

  调查时间是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调查时点是2013年12月1日零时,全省侨情调查工作将全面进入入户调查阶段。第一阶段,全省各县(市、区),以村(居)为单位,对居住在本区域的涉侨村(居)民情况和侨资、港澳投资企业进行排摸,填写摸底登记表,核实相关部门提供的涉侨对象信息,挖掘事先未掌握的涉侨对象信息;第二阶段,根据摸底登记表进行入户调查,以户为单位,逐人逐项填写侨情调查表,发放涉侨家庭服务联系卡,同时以企业为单位,按要求填写侨资、港澳投资企业调查表。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基本侨情调查工作办公室将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数据清理、排重,组织专家对调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浙江省基本侨情分析报告。

  调查的组织实施

  本次全省基本侨情调查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省侨办牵头,会同省侨联、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省委统战部、省委人才办、省委外宣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外办(港澳办)、省工商局、浙江大学等单位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建立省基本侨情调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侨办。

  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侨办、侨联、统计与组织、宣传、统战、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外办、工商等部门具体实施。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社区侨务工作网络,发挥基层侨联组织的作用,以村(居)为调查单位开展基本侨情调查工作。

  同时,由省侨办牵头实施海外侨情调查,争取我驻外使领馆、海外侨(社)团及机构、重点人士支持,统筹组团赴重点国家(地区)开展基本侨情调查。

  调查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本次基本侨情调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各地要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调查时间节点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倒排工作进度,做好充足准备,为顺利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本次基本侨情调查内容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需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侨情调查工作办公室要定期编发工作通报,及时反映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度,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基本侨情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

  3.培训摸底,细致到位。本次侨情调查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各地要选择一批高素质、责任心强和有一定调查经验的同志担任侨情调查员,配强配足配好调查队伍。在正式调查前,要对调查人员开展扎实、系统的培训,使他们掌握调查内容,明确政策界限,熟悉调查流程、方法和技巧。要认真做好调查对象的摸底工作,切实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

  4.规范要求,确保质量。调查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防错、防漏、防假,保证侨情调查资料真实性。各地要根据本地的侨情特点,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调查方法,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侨情调查合作机制,认真做好入户调查、表格验收、自我检查及数据录入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参与调查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制度,涉及侨界人士个人隐私的资料不得外泄。侨情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必须持证上岗,文明礼貌,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群众的疑虑。

  5.总结提高,善用成果。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侨情调查的总结工作,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优秀调查员予以表扬;着力做好侨情调查数据的开发利用,积极推动侨情调查的成果转化,为制定侨务政策提供重要依据,为开展引资引智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各级侨务部门要充分利用侨情调查成果,提高侨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开创浙江侨务工作的新局面。

  党委重视  政府履职

  浙江省基本侨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5万余名调查员将于2013年12月1日进村入户开始调查登记

  ·资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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