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春晓镇村官用权村民全知晓——
权力,上了紧箍咒
本报记者 何苏鸣 通讯员 金旭孟 谌春常
核心提示:
近年来,村干部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如何更好地预防农村基层腐败,规范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今年以来,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针对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监管薄弱等问题,探索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最大限度地从“小”处着手,杜绝村干部权力私化,让村务工作更加透明,清正之风吹遍田间地头。
周威慈今年很忙。
作为春晓镇民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在过去的11个月里,他几乎参与了村里所有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看到村里的每一笔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我们心里有数了,全村老小也更放心了。”他笑着说。
让周威慈和他的乡亲父老吃下定心丸的,是春晓镇从今年初推出的“小微权力”清单。在这张清单上,民丰村的每一笔村务支出,都有详细的记录。
细致:
大小支出全记账
2013年11月18日,村两委购买笔、笔记本、洗手液等办公用品,总计支出318.4元;
2013年11月25日,村干部到镇里办事,搭乘出租车,总计43元……
在民丰村的村委会办公室,记者看到一叠整齐存放的“小微权力”清单。
“有了这样的清单,每笔支出都有迹可循,不但村民们放心,我们村干部也更省心: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会有理说不清。”民丰村党支部书记周华彪在今年5月的村两委换届后上任,对清单施行的好处,他比任何人的体会都深——他的前任就在这上面栽了跟头。
原来,近几年,在村办公楼、游步道、溪坑改造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该村村干部对建筑材料、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到位,导致每项工程的建设成本都高于预算。
老百姓的不满意,在村两委换届时一目了然——老村支书没能连任。“这也是对我们新任两委班子的警示,我们一定不能乱花村里的每一分钱。”周华彪的上任承诺,收获了村民的掌声。
在民丰村,完成一张小小的清单,需要走完一系列程序。周华彪列举了11月8日维修办公电脑的例子。“先由两名村干部拿电脑到春晓镇范围内的多家电脑维修店询价,最后由村两委确定维修价格最低的电脑店负责维修,维修费用为122元。”他告诉记者,维修发票经两名村干部、维修人员、村财务、村支部书记签字后,才能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物资采购笔笔记录在案,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更是得到有效监管。
机耕路建设、周氏祠堂油漆、村口绿化……周华彪上任后,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周威慈和4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道,对每项工程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在工程质量把关、工程项目决算过程中加大复核力度,核减不必要的开支。“今年村里的工程支出,操作过程透明,集体资金管得牢,前后节约了约15万元。这样的村干部,老百姓很放心!”他们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春晓镇各村(社)共实施新农村建设外立面改造、环境整治、溪坑整理、垃圾清运等小型项目50余个,涉及资金65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涉及村干部工程建设方面违规操作的投诉或信访。
清单:权力边界厘清爽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 ”,这不是一句玩笑话。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的推进,农村的土地等生产要素变得炙手可热,没有行政级别的村干部,也因此掌握着不小的权力。
“涉及农村的一些小微权力,如村级短工报酬、公章使用、费用报销、村级小工程建设等的行使和监管,目前还比较模糊,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北仑区纪委书记余龙达告诉记者,目前在农村,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村干部凭老套路办事、村负责人说了算、结人情账,办人情事,随意性大等不良风气,“轻则造成集体资源资产浪费、管理成本增加,损害村干部形象,重则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小微权力”清单,就是针对这些现象开的良方。在一张A4纸囊括的内容中,村干部行使比较频繁的一些权力被逐项分解,从界定标准,到操作流程全部作出明确要求。比如对一些敏感度高、年项目数量多的小型工程建设、活动用品采购、公益宣传制作,首先从经费上进行控制,小到1000元大到50000元分别作出界定,超出额度必须按相关招投标程序进行操作。而对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小型工程,则根据政策规定和北仑实际,对相关操作流程作了详细规定,如要求小型修理、建设工程,必须事先建立本区域工程建设人员数据库,并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春晓镇还加强有关小微权力运行规范的业务辅导,让村干部们对自己的权力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村里每一笔支出都采取边报边审的做法。如果不符合财务制度和台账要求,一律不能入账。”说起规范“小微权力”后的变化,周华彪如数家珍:镇相关部门在宅基地审批、小型工程建设、民政救助等相关业务上实行严格把关,发现村干部未按照要求行使小微权力的一律不得审批;对个别村干部违规操作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由纪委实施诫免谈话,情况严重的则公开问责。
此外,镇党委还在每年底安排一次第三方财务审计,保证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得到有效落实。
期许: 规范才有生命力
“‘小微权力’的规范,不仅仅为了用制度约束人,更重要的是用制度保护人。”北仑区纪委党风室主任林静芬告诉记者,“小微权力”清单制定与施行的初衷,是让村官更好了解自己的权力边界,预防违纪违规。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由村干部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涉案金额,少则上万元,多的甚至上千万元。其中,贪污集体财产者有之;挪用公款者有之;巧立名目大吃大喝者有之。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干部职务犯罪呈现五大特点——小官大案所占比重大;贪污贿赂、渎职案件频发;村支书、会计人员涉案众多;窝案、串案多发趋势明显;村干部自治权和政府委托性权力腐败多。
林静芬认为,村干部职务犯罪之所以时有发生,原因有二:一是农村属于“熟人社会”,村民之间大多沾亲带故,如果不是触碰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一般村民不愿意来监督;二是有些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推行‘小微权力’清单,能够在框定村干部权力范围的同时,大大降低村官犯罪风险。”
“有了清单,最大的好处是我们不用再受冤枉气了。”一位村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往在村级事务的支出中,总有村民会质疑村两委的资金去向,“我们在某家店购买办公用品,有村民就觉得店家一定给了村里什么好处。现在公开了,大家再没啥说的。”“‘小微权力’清单挺好的,希望不只是一阵风,能够细水长流地把它一直做下去。”也有村民提出建议。
“目前来看,‘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还有待细化,比如怎样让各村的‘小微权力’清单形成统一的标准,引进第三方财务审计时如何做到公平公正,依旧都是需要探索的问题。”春晓镇党委副书记沈冬梅说。
■记者手记
村民常有这样的疑问:“买东西,为什么去这家不去那家?你们之间有花头吧?”采访中,不少村干部道出这样的苦恼。而“权力清单”的出现,最大可能地消除了这种猜疑。
一支笔,一个簸箕;一次维修,一个工程。在春晓镇,村里的每一笔支出都成了明白账。百姓对村干部的工作有了量化认识不说,村干部的履职也更加有底气。小微权力的规范,不仅仅为了用制度约束人,更重要的是用制度保护人。这样的初衷,值得赞一个。
■专家观点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原巡视员曹国英:在中国农村,村干部是个数量庞大的群体。村官腐败直接损害农民的利益,必须从制度上强化监督解决,推动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强化村民的制度化监督,是抑制村官腐败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