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3年虞土第55号
1.建设内容:地块西面主要建设农贸市场及配套批发零售用房,层数1~3层,其中农贸菜市场一层占地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不包含沿街营业用房)。
地块东面主要建设高层建筑及配套批发零售用房,用于商业及商务办公用房功能,建筑1~3层允许设置批发零售用房。批发零售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00平方米。
配套道路用地用于建设城镇道路,对外开放。
其他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12月16日下午4时前到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浦镇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3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账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方式,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建设内容: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
6.项目建成后受让方自持部分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0%,且自持部分不得分割转让。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12月17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下午4时整。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12月17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上虞区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3]311号文件批准,定于2013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区上浦镇【2013】J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上浦镇【2013】J8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绍兴市上虞区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27日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上虞区上浦镇,上风路以北,大善路以南。 | 20109.1(其中净用地面积15606.4平方米,配套道路用地面积4502.7平方米)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年 | 1.05~1.55 | 35%~45% | ≥5% | 人民币 1650万元 | 人民币 3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