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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二十五元,为全国省级最高补偿标准

  通讯员 陆阳 胡晓斌 记者 李倩

  本报讯 听说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开化县杨林镇下庄村的林农程富生高兴极了。他给自己算了一笔账:按照最新补偿标准,自己的699亩公益林,除去统筹的管护经费,今年可以领到14679元补偿资金,比去年整整多领4194元。“自从我的山林被划为公益林,巡山、管护都有专职护林员,我不用上山看管林木,拿的补贴还一年比一年多。”程富生说。

  日前,我省将2013年浙江省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由每亩21元再提高到每亩25元,每亩增加的4元,全部用于对林农的补偿性支出,增量资金1.48亿元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同时,继续按照“两年调整一次,一次增加2元”的稳定增长机制,对2014年以后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据了解,调整后的每亩25元补偿标准位为全国省级最高补偿标准,只有森林面积较少、森林覆盖率较低的江苏达到了这个标准。

  全省林农正在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中普遍受惠。根据“两年调整一次,一次增加2元”的稳定增长机制,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2004年每亩补助8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亩补助19元,今年年初每亩补助由19元提高到21元,近日每亩补助年内再次调整,由21元提高到25元。省级以上公益林(不含宁波)的补偿面积从2004年2520万亩增扩到2013年的3794万亩。2004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54.5亿元,全省90多万户农户、1.5万余个村集体组织、231个国有管护单位和2.1万名护林员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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