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的政策调整,已经由以往仅仅针对高房价而进行的政府调控,转向市场化改革,由治标转向治本,并开始涉及到更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未来房地产业将伴随全面深化改革而发展——
西溪论剑 展望楼市下一站
马立峰
11月20日,由汉嘉地产携手省房协主办的第三届浙商房产高峰论坛,在杭州西溪喜来登度假酒店落幕。来自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和房企高管们,全面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条文,集中剖析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未来趋势。
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改革的整体目标,引发各方关注。因此,浙江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贾宝林明确指出:《决定》中所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同房地产业息息相关,尤其是房地产业的政策调整,已经由以往仅仅针对高房价而进行的政府调控,转向市场化改革,由治标转向治本,并开始涉及到更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未来房地产业将伴随全面深化改革而发展。房地产业既要不断适应改革而带来的政策调整,又要把握城乡一体化趋势的机遇,还要迎接一种区域分化、业态细化、结构优化、监管强化的市场环境。
著名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大胆抛出诸多观点,其丰富性和前瞻性,再次引发与会人员的深思和共鸣。
他首先解读人们比较关注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他认为应广义理解房地产税,凡是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都可以纳入这个概念,未必只讲上海、重庆已经启动改革试验的房产税。与它相关的立法显然要推进的。三中全会《决定》中谈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时,第一句“完善立法”,就说明在一个走向现代国家法制化的框架下,提升房地产税收的法制建设合乎逻辑。现在实际开征的18种税,其中只有三种立法形式称为“法”,其他都是暂行条例、条例,这符合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客观现实,但合乎我们现在现实条件的法规,并不意味着就按这样一个条件继续往下演变。这需要我们在改革中总结经验、凝聚共识以后,从红头文件上升到暂行条例,再从暂行条例上升到条例或者法。这是个历史过程,要一步一步往前推。
他提醒,适时推进房地产领域改革,没有看到动作,并不意味着没有锁定这个方向,并不意味着逻辑有问题。有关主体早已反复沟通、磋商,已经在寻找可操作方案。今年下半年,发改委和财政部的领导都表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在整个房地产税系统化改革任务中间,包含着从土地开发到成品交易,以及居民消费性住房的保有这一链条上各个环节的税费,要一起整合优化,该取消的取消,该降低的降低,该确立的确立。大方向已经锁定,剩下的是有关部门怎样磨合可操作方案的问题。全国都关注杭州房地产市场,这个区域竞争非常激烈,说到房地产税扩大范围就常常涉及杭州。他不赞成听见风就是雨,把一些没有根据的消息拿来满城风雨地炒作一轮。人们需要耐心,等待正式公布改革方案的权威性信息。
三中全会《决定》积极回应了社会各方关注并讨论多年的“农民住房和财产性收入”的问题。文件肯定并给出了和市场化改革通盘相呼应的,关于农民住房可以作为财产抵押、担保和转让的说法,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多样化,要积极培养和规范运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到底怎么公开、公正地运行,需要有关部门形成一系列文件。各地已有不同程度和方式的探索,比如重庆农民通过“地票”进入市场,通过协商可以腾出土地取得“地票”,可以在城乡结合部取得相对应的土地开发权。这实际上是在市场上把从空间隔离的状态变成一个打通的状态。但是这个改革必须审慎推行,如果大跃进,基层管理不到位,会激化基层矛盾。
农民集体用地里面的建设用地和城区建设用地直观上是一样的,它不是农田,它怎么进入一个统一平台,作为一个生产要素流转,需要国家最高层面的文件指导。要形成一个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土地入市之后应该同权同价,在市场规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能有身份上的歧视。
还有,就是建立全社会房产信息基础数据库统一平台,推动部门信息联网共享。到2014年全国至少有70个城市的房产信息联网,最终覆盖全国统一市场。这是国家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