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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共生共荣的“定海神针”

三中全会研读有感之二

  刘亭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所有制改革着墨甚多,特别是全面阐述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生共荣。文中不但重申了过往“两个毫不动摇”的立场,还指出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还着重强调了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并称其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从中国改革的历程来看,市场化首先要解决一个市场主体的问题。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与之相匹配的,也一直是公有制经济包打天下。在城市和工业领域中,一般都是国有企业;而在乡村和农业领域中,则主要为集体经济。城市中虽有少数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乡村中虽有社员的自留地,但这些都是无足挂齿的“九牛一毛”。

  中国的改革自农村的大包干开始,经党中央的支持和提升,最后规范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或谓集体和农户的双层经营体制,把生产经营权交给了农户。

  农村改革的成功,使得承包制引入城市和国有企业成为可能。但最后大家都看到了,无论是农村工业化之后崛起的乡镇企业,还是大量的地方国有企业,最后都实行了较为彻底的改制——变身为产权更加明晰的个体、私营、合作、股份及公有和非公有经济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既是改革以来我国所有制变革的真实轨迹,也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创新。个体私营经济不再是“洪水猛兽”,混合经济也写入了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文献,包括党中央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鲜明地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重大决策。

  然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则在以往成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了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联系了起来。并从所有制的核心是产权的高度,强调了两种所有制经济的财产权同等保护、同样神圣不可侵犯。这也就为两种所有制经济的共生共荣,树立起了一根“定海神针”。

  其实,浙江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35年来,浙江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走出了一条“民办、民资、民营、民有、民享”的特色发展之路。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的“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四个轮子(乡办、村办、联办、户办)一起转”,还是在进入90年代以后,在股份合作制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推进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无论是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做到“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使民营企业发展进入黄金期,还是迈入新世纪后顺势应时实施民营经济新飞跃战略,进一步巩固全国民营经济大省的地位,以及同步推进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和经营管理制度改革,都极大地推动了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今浙江70%以上的经济总量、6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90%以上的新增就业、50%以上的新增财政收入,均来自于民营经济;在全国500家最大的民营企业中,浙江占139席。

  遥忆往昔,轻抚如今,在《决定》关于公有和非公有经济共生共荣精神的指引下,浙江更应当坚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特色优势,推动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为浙江新一轮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浙江的各级政府,则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准则,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更为宽松和优越的发展环境。而民营经济自身,则要珍惜全面深化改革所提供的又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创业创新,再造一个发展的新飞跃!

  (作者为区域经济研究学者)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共生共荣的“定海神针” 2013-11-22 3267593 2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