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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贪官百态

  收人钱财给关照

  日前,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国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2005年至2012年,徐国华在担任丽水市环保局副局长、纪律检查组组长、党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丽水经济开发区相关企业为感谢其在环境执法等方面给予关照所送的干股、高额利息共计人民币52.6万元。

  以权谋私终伏法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赃款,终难逃法律制裁。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中心审价科原副主任科员严明钢,日前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严明钢从2006年9月开始,在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中心审价科任副主任科员。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合计119.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严明钢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玩忽职守致损失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日前,因玩忽职守,海宁市长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褚自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的判决生效。2008年10月,长安镇政府指派褚自法负责长安镇影剧院装修改建工程的管理。2011年,该工程项目完工后,褚自法不认真履行职责,委托无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工程款项进行审计,导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97.9万余元。鉴于褚自法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8 贪官百态 2013-11-21 3263870 2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