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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郑才法

  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对各级政府来说是一场大考,我们必须站在全局高度,不失时机推进政府的职能转变、机构转变,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有五个鲜明特征。

  进一步丰富和明确了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的总目标,并且强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有效治理,是一个有机整体。

  进一步界定了各级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全会明确提出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是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决定》明确把政府职能概括为二十个字: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

  进一步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机构工作流程。全会明确提出要统筹党政机构改革,可以预见,下一步要积极稳妥推进大部制改革,把瘦身与强身结合起来。

  进一步强调完善执行监督机制。今后规范权力运行,要科学设置部门及内设机构的权力和政务,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度。

  进一步深化事业改革,促进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浙江省委已经对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了部署,做好“减、合、整、强”四篇文章。减就是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浮于事的现象;合就是合并职能,确保权责一致,切实消除推诿扯皮现象;整就是整合资源,在人财物事等方面做好整合,发挥更大的效益;强就是加强治理、统筹监管、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营造更好的改革发展稳定环境。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013-11-19 3262147 2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