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聚焦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公平”改革的七大亮点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在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中,“公平”一词共出现了20次,引人瞩目。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频繁出现的“公平”,清晰勾勒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走向,让人们期待。
国企与民企:平等使用要素、参与竞争
【百姓期待】浙江迷西仕服饰公司董事长余强春说:“遇到贷款、拿地、缴税,民企总觉得矮人一等,期待全会后,这种不公加速打破。”
【决定亮点】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专家解读】“全会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一大突破和创新,就是更加公平地对待和认识各种所有制经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说,“这次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十分鲜明,二者没有老大、老二之分。”
城乡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百姓期待】“土地同权同价令人充满期待,希望尽快落到实处,让农民更多享受到土地红利。”陕西省商南县任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汪裕礼说。
【决定亮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专家解读】“同地同权同价解决了‘要不要’的问题,更要依法实践。要解放思想,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赋权于民,以平等的产权、同等的收益为基础,从农村突破,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说。
公共服务:要素平等交换、资源均衡配置
【百姓期待】江苏籍装修工人冯松明来北京打工多年,小女儿一直带在身边。他希望,将来女儿能有与城里孩子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决定亮点】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专家解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积极推行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让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说。
司法公正:将奠定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百姓期待】重庆市民营企业协会会长王金山说,遏制政府权力寻租、保证市场公平竞争,都需要公正司法来做保障。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一要制定完善规则,二要靠严格执法。
【决定亮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专家解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底线。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让人民群众真切地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机会平等:招工用人一视同仁
【百姓期待】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四学生小朱说:“听师兄师姐说,招工单位不爱招女生,有时连面试机会都不给。这种情况会改变吗?”
【决定亮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专家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说,加强就业公平契合了我国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战略,让人才流动起来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消除就业歧视,将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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