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
监督权力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记得英国一位著名历史学家说过,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让人民来监督权力,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健全政府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是切中要害。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因此,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事实上,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运用得如何,人民群众的口碑是最好的试金石。当下,少数领导干部只想着权力带来的地位和待遇,却忘记了肩负的责任,甚至失去了对人民赋予的这份权力所应有的敬畏之心。让人民监督权力,理应是领导干部的自知自觉,也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当下,少数领导干部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迷失了自我,给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实现三个“清”,关键就在于让权力得到有效制约,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而实现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口就在于监督权改革,给某些缺乏制约的权力做做减法。人民群众,无疑是对权力的最好监督者。
让人民监督权力,要求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发自内心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准则,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需求,解决人民的困难,在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事事为群众着想,时时替群众谋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才能让党的执政基石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