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问责,
遏制违法冲动
南方某县的一个退休局长房屋夜半遭强拆,官方调查称,这是由于施工单位误以为空置的房屋已被征收补偿完毕,鉴于工期紧迫,擅自对该房屋实施拆除,从而出现误拆。
又见强拆,只是这次似乎与相关部门无关,而是将板子打在了施工单位身上。但是,如果正如调查所言,施工单位误以为空置的房屋已被相关部门征收补偿完毕,为何还要在半夜偷偷摸摸强拆?怪不得有人质疑调查结果存在水分,施工单位能以工期紧迫为借口强拆民房,如此牛气冲天,相关部门能完全脱离干系?
被强拆的屋主是一名有身份的退休干部,在自家房子被拆后,多次报案,并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事情过去了很多天,还是没搞清楚到底是何方神圣拆了自家的房子,该向哪个部门索赔。无奈之下,他将自己的遭遇,写成一份有理有据的材料,发给了新闻媒体,才要到了说法。假设屋主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搞不清该找哪个部门,更不会写材料,那结果是不是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施工单位,应该都知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及任何单位不得侵犯。他们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仔细分析,几乎每一起非法强拆背后,都有权力与利益的相互勾结,都有“权大于法”观念在作祟。
对非法强拆,除了党纪处分和行政处罚,还要动用司法追究。只有使那些法治观念淡漠,无视公民财产权和人身安全的官员和施工单位,负起更多的法律责任,才能真正使他们不敢肆意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