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正风肃纪小组检查省直机关处室车辆使用
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尚好
记者 方力
本报讯 近日,有群众反映,某些省直单位机关处室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有的处长上下班公车接送。接到群众反映后,省正风肃纪工作小组这几天对12家单位的机关处室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11月4日,工作小组前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等单位检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发现上述单位处室均未配车,未发现有机关干部擅自动用公车上下班接送的情况。其中,省发改委成立了车辆服务中心统一调配、管理机关车辆,运行情况良好。
11月5日,工作小组来到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等单位。省经信委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较完善,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网络审批,处室并未配车。省环保厅建立了《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处室用车统一调配。省国土厅、省国资委处室也都未配专车。省质监局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管理模式,除人事处一辆老干部保障车外,机关处室没有配专车。但工作小组也发现,该局直属两个参公事业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和省纤维检验局,其公务车未纳入统一管理,主要领导有上下班接送情况。
11月6日,工作小组又来到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等单位。省公安厅制定了《厅机关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法》,建立了派车单、空缺车位检查等制度,因工作性质特殊,厅机关处室按照每5人1辆车的比例配备车辆。其他3个单位也都建立了公车规范制度,不存在机关干部擅自动用公车上下班接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