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四农民盗墓获刑
不义之财挖不得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芮宣
本报瑞安11月7日电 听说盗墓能赚钱,慈溪4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自学“风水”,根据自己摸索出来的“风水理论”,居然在瑞安成功盗墓。
今天下午,瑞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郭某、王某、方某、黄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0年6个月、10年6个月、10年,作案工具被没收,扣押的文物也上缴国库。
慈溪农民郭某、王某、方某,文化程度都不高,但很有“学习”的劲头。从去年起,他们就想“掏古墓”赚点钱,于是开始收集各种信息,自学各类“风水”知识,时间长了,居然摸索出一套“风水学说”。他们发现,山丘地带,没有太多岩石且树木茂盛的地方,很有可能有古墓。
去年11月,郭某、王某、方某在瑞安市锦湖街道前垟村的一个山坡上发现一处古墓葬,从墓葬内盗取陪葬品陶壶一只。几天后,三人再次从墓葬内盗取陪葬品陶碗一只。经鉴定,陶壶系东晋瓯窑青釉褐色点彩虎子,陶碗系东晋瓯窑青釉褐色点彩钵,均属于国家三级珍贵文物。
今年初,这3人邀请“懂行”的黄某参与“掏古墓”,并现场“技术指导”。四人小组成立后,变得越来越“专业”,他们甚至连“洛阳铲”等盗墓工具都准备了,由方某负责开车,沿路找寻有“感觉”的地方。看到类似的地方,便上山搜寻。
今年1月,黄某、郭某、王某在瑞安市锦湖街道寺前村找到一座古墓。当天下午,4人一起上山,通过挖掘盗洞,从墓葬内盗取一面青铜镜。经鉴定,该盗掘的古墓属于东汉时期券顶砖室古墓,具有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被盗青铜镜系东汉八鸟铭文博局镜,属国家三级珍贵文物。
后来,4人决定“转战”宁波东钱湖。今年2月,宁波东钱湖公安分局民警巡逻至东湖镇高钱村青雷寺附近,发现方某形迹可疑。经盘查后,民警在方某的车内发现一套探墓工具。稍后,民警抓获黄某、王某、郭某。次日,民警从4人家中搜获大批器具及盗墓工具等,并追回从瑞安古墓中盗取的铜镜、陶壶、陶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