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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真公开,
才有真监督

  日前,媒体调查了某市10家聘有社会监督员的部门单位,结果发现仅保监局一家曾公开聘请的监督员信息;除了一个区计生委承诺“市民可亲自前往该单位查阅”,其余8个部门单位,均未表示公开之意。

  如今,很多地方和单位都时兴聘请社会监督员、行风监督员、作风观察员之类的第三方监督力量,通过拓展监督渠道,倒逼作风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和口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但遗憾的是,一些单位搞了一个轰轰烈烈的“聘用仪式”,或者举行一个热热闹闹的座谈会之后,便再无下文,监督员成了单位“私藏”的花瓶,其个人信息、履职情况等都成了“机密”。接受群众监督的架子看似搭起来了,监督工作却无法开展。

  按理说,监督员之类的人,承担着收集并反映民意的使命,这就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

  不公开他们的联络信息,市民有问题和困难,该怎么找他们反映?披着一层面纱,社会监督员又如何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履职情况不公布,老百姓又如何相信他们是在真监督而不是作秀?

  要回答这一切疑问,很简单,就两个字:公开。如果不公开,监督就容易变成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甚至是自欺欺人。如果不公开,就很难摆脱不想真正接受群众监督的嫌疑。如果不公开,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难以保障,政府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

  真公开,才有真监督。

  只有借助群众的力量,社会监督员才名副其实,才能当好“群众的眼睛”,确保监督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最大程度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从而真正促进工作。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法治 00019 真公开,
才有真监督
2013-11-07 浙江日报2013-11-0700011 2 2013年11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