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经济·新浙商

嵊州农村合作银行:

土地经营权可抵押贷款

  本报嵊州11月4日电 (通讯员 张亮宗 王力虎 记者 张帆) 今天,嵊州市里南乡的天顺果品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李良安,获得了嵊州农村合作银行甘霖支行100万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这标志着绍兴市境内土地承包权这种长期 “睡眠”状态的资源,今后可盘活成为三农发展的“活资产”,为破解农户经营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渠道。

  李良安是天顺果品专业合作社的社长,眼下正是该合作社购买香榧、山核桃苗需要资金的时候,可合作社成员资金短缺成了发展的一条短腿。而正当他犯愁时,了解到当地农村合作银行推出了一项用土地承包权作抵押的新贷款业务,为解燃眉之急,他前去申请贷款,最后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据了解,客户只需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通过该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评估书就可以申请这种新贷款。合作银行会根据客户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就会立刻发放。首贷客户李良安本人承包的600亩土地,经评估价值为500多万元,申请了150万元贷款,很快得到核准。

  目前,嵊州市共有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25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合作社20家,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的土地在百亩以上,有的达数千亩。记者从嵊州农村合作银行获悉,这一贷款业务目前已涉及近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土地经营权可抵押贷款 2013-11-05 3245104 2 2013年11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