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经济·新浙商

  内容:A包大关路等11处道路设施广告发布权, B包东新路等10处道路设施广告发布权,经营期5年。

  报名条件:注册资本3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含广告发布;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至今单笔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广告发布合同不少于3个。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9时30分~11月8日16时止,A、B包分别报名。

  联系方式:郎先生

  (0571)85097809

  杭州通源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并经慈土资拍[2013]35号核准,本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8日下午2时在慈溪新城大道南路256号新都明珠苑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宁波哲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慈溪市逍林镇林西村、福合院村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018366、2011018368、2012000667、2011018371、2012000665、2011018365、2012000664、2012000666,证载总建筑面积为35884.94平方米,土地证号:慈国用(2012)第141004、141153号,证载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680平方米,工业用地)。房屋四址以房管、土管部门登记为准,起拍价8200万元,保证金8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具有工业用地资格企业竞买,且买受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部门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3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于201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前凭本公司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慈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账号:94120154900000600,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慈溪支行)。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及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到法院A楼209室换取收款收据(资金到账为准),如需办理委托手续,须竞买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到场,并以密封形式递交书面报价单(不得撤回),报价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不具有竞买资格。3.竞买人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11月18日下午1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

  之江拍卖:(0574)87315867

  (0574)87315367(传真)

  万江拍卖:(0574)89115329

  (0574)89115328(传真)

  公司地址:之江: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09室

  万江: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2弄1号608室(金汇大厦)

  七、法院监督电话:(0574)63912587

  工商监督电话:(0574)63042135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之江拍卖公司网站(www.nbzjpm.com)、万江拍卖公司网站及拍卖中心的网站查询。

  拍卖公告(1366)

  宁波之江拍卖有限公司

  宁波万江拍卖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设计】

  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软件开发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建德市公安局110应急联动系统软件、服务器、UPS项目。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1月5日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5日下午2时

  投标地点:浙江省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5日下午2时

  采购代理机构: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赖达

  联系电话:(0571)64780093

  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16号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更多的采购信息及详细内容,

  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

  联系电话:(0571)85310435

  分类

  信息

  联系电话:(0571)85310538

  85310085

  遗失声明

  浙江玉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玉环至泗县(浙运班字06466号)线路牌遗失,声明作废。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字[2013]17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市区八一南街以东、和信路以北等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18日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该两宗地块开发建设时,均要求商品住宅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要达到70%。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则必须在60日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1月6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1月6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开发区大楼十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1月6日15时止,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15时。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3年11月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至2013年11月6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3年11月7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至2013年11月6日15时止,申请人不到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18日15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3年11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8时30分至2013年11月20日15时止,报价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栏、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公告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内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约17.9万立方米,采矿权价值约360万元,2#地块内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约1.8万立方米,采矿权价值约36万元,该两宗地块内的砂石资源采矿权均在成交后以协议方式分别出让给土地受让人(出让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和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价为准)。

  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陈国炜、李春霞

  联系电话:(0579)82370810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账号:1307427300001207

  开户行:农行金华市分行

  账号:19699901040012853

  开户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76735059000678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账号:850036861708094001

序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起始(叫)价

(元/ m2)竞买保证金

(万元)砂石资源开采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八一南街以东、

和信路以北65817居住、商业1.5~1.726%~28%25%~30%居住70年、商业40年8260280003602#八一南街以西、

新都会小区以南12473居住、商业、商务1.5~1.726%~28%15%~20%居住70年,商业、商务40年8010500036备注成交后7日内受让人须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缴纳砂石资源开采保证金,并申请办理采矿权手续。  地块二

  地块一

  注:上述两宗地块出让,以本次公告示意图为准。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2013-11-01 浙江日报2013-11-0100029;浙江日报2013-11-0100022;浙江日报2013-11-0100021;浙江日报2013-11-0100027;浙江日报2013-11-0100026;浙江日报2013-11-0100031;浙江日报2013-11-0100025;浙江日报2013-11-0100028;浙江日报2013-11-0100024;浙江日报2013-11-0100034;浙江日报2013-11-0100023;浙江日报2013-11-0100030;浙江日报2013-11-0100032;浙江日报2013-11-0100033;浙江日报2013-11-0100009;浙江日报2013-11-0100010;浙江日报2013-11-0100011;浙江日报2013-11-0100013;浙江日报2013-11-0100020;浙江日报2013-11-0100012;浙江日报2013-11-0100016;浙江日报2013-11-0100014;浙江日报2013-11-0100015;浙江日报2013-11-0100017;浙江日报2013-11-0100018;浙江日报2013-11-0100019 2 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