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株连当反省
翁浩浩
因婆婆是拆迁对象,某市一所小学的谭老师,近日收到区教育局通知,将其调往拆迁指挥部工作,直至婆婆签订拆迁协议。此事引来网友质疑,教育局随后撤销了这份通知。
岗位调动的原因很多,但因家人是拆迁对象,却是头一回听说。按照通知“精神”,如果婆婆坚决不签协议,谭老师岂不是只能和教育事业拜拜了?
拆迁工程遇阻,请拆迁户的亲属来做思想工作,双方加强沟通,无可厚非。但动用行政力量,强迫其亲属做“说客”,甚至以拆迁户亲属中的公职人员“饭碗”相要挟,采用停薪、停职、调离等“霸王”手段,来逼迫拆迁户就范,太过荒唐。试问,这种“株连式拆迁”,跟强拆有何分别?这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也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利益,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形象。在这种“株连式拆迁”威胁下,有些人或许会被迫签订拆迁协议,但百姓情绪得不到及时化解,日积月累,势必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在拆迁中,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充分保障其合法利益,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若一味出台“霸王政策”,到头来只会失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