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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为使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可轻信“疗效”、“速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

  二、选择保健食品,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根据产品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

  三、要从正规渠道选购保健食品。购买时除了要认清保健食品的标识和看清产品的批准文号外,还要及时索要购货凭证,以利自身维权。

  四、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信息。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2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2013-10-29 浙江日报2013-10-2900012 2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