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函说情,有碍公正
黄宏
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3年前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今年9月,太原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在庭审时,死者家属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
深夜潜入民宅,棒击村民致死,被判死缓,这种惩罚按照法律来说已算轻了。然而,当地政府仍不满足,竟堂而皇之地发公函为其说情,明目张胆地干预司法,显然是屁股坐错了位置,自认为和强拆者站在一边。
当地政府的这一举动,不仅影响司法公正,公然干预司法,还会让普通民众心寒:对一名侵害他人财产、致人死亡的强拆者,一个堂堂区政府居然会向法院发函求情,那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何才能得到保护?
从中也看出,执政为民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深入某些“官心”,在有些地区,法院独立办案还没有得到真正执行,仍然存在权大于法的行为。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但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还让司法公信力受到质疑。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三令五申,要严查党员、公务员非法干预法院办案。要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关键是要建立健康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监督问责机制,唯有如此,政府发函为强拆致死者说情的不正常现象,才不至于再次发生,政府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才会得到群众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