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小贴士
●什么是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
今天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实施办法是这样的:根据1990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000年,中纪委、中组部又印发了《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间。
● 民主生活会的发展历史: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生活的扩大和党内民主观念的提升而逐步确立并完善起来的。
1929年,古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提出,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特别强调要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方法,解决党内矛盾。
1942年的延安整风运动,倡导并践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生活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内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新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从此,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党章,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任何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