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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切实加强“五大建设” 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近期召开的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这一时代定位;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前列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必须结合广电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着力开创我省广播影视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广电工作要着重在“五大建设”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新闻立台,加强主流媒体阵地建设

  新闻立台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是广播电视坚持正确导向、传播主流价值、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责任。当前,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就是要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壮大主流舆论的高度,深化新闻立台工作,促进主流媒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发挥主流媒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引领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作用。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把新闻立台作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核心战略,认真研究和制订发展规划,把办好新闻类节目作为提升广电媒体核心竞争力、扩大影响力的关键因素来抓,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对新闻综合频率、频道及其新闻类节目予以优先配置、重点支持。适当增加新闻栏目数量,丰富栏目形式,打造更多更好的新闻宣传栏目群。强化频率、频道和新闻节目品牌建设,夯实新闻立台基础。打造主流媒体的强势地位,做到“以权威的声音引领社会舆论、增进社会共识”,发挥主流媒体在舆论引导上的中流砥柱作用。同时,也要探索新媒体融合下的新闻传播规律,积极占领新阵地,拓展新闻传播方式和渠道,打造立体化多平台的传播模式,提升广电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新闻立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用人导向、投入导向、资源配置导向、政府奖评选导向、目标考核管理导向和各类奖励导向上,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和扶持。

  二、推进创新创优,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建设

  推进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创新创优,是新形势下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优化广播电视宣传舆论格局的有效方法。这几年广播电视主流舆论宣传工作总体上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着“上接天线”水平不到位、“下接地气”能力不够强的问题。一些宣传报道“居高临下”导致“曲高和寡”,亲和力、贴近性不够,难以引起群众共鸣,有的甚至以偏概全、以点概面,以致误导社会和公众;一些人文综艺节目模式化、套路化甚至照搬照抄,缺乏创新思维和原创能力。对此,广电媒体要对照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改进,广电管理部门也要积极加以引导。

  目前省广电局正在抓紧制订出台《全省广播电视栏目(节目)创新创优综合评价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建设“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应急报道、舆论监督、新闻评论、惠民服务、人文精品、综艺品牌、社会活动”等十个方面主体栏目(节目),并强调以正确导向、创新意识、示范作用、实际效果和专业水准为主要评价标准。通过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优综合评价机制,重视解决播出机构唯收听收视率倾向,切实纠正经营创收指标考核刚性化、节目质量和导向考核软化虚化的现象,努力营造有利于提高广播电视策划能力、创新能力和引导能力的政策环境,改进传播方式、讲究传播艺术,创新宣传报道的内容、形式、载体、手段和方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用好监管手段,加强宣传管理水平建设

  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和节目播出安全是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重要职责。面对广播电视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事业产业混合交织、网络舆论错综复杂的现状,广电行业监管的环境、对象、范围、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广播电视行业监管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也不能变,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不能有丝毫动摇。对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关键是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等方面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的方式方法,全面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水平,指导和促进广电播出机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效、度”,为改革开放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认真执行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严格加强宣传导向管理。要按照“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动态调控、强化问责机制”的要求,促进广电媒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社会责任、担当文化责任,自觉遵循制度规范和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政治导向、价值导向、稳定导向。

  注重加强立法研究,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当前广播电视管理的一些法规和制度已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要积极推动我省加快研究修订《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根据当前广播电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省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实践,围绕广电传统媒体和视听新媒体的资格准入、内容制作、传播渠道、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需求,先行制订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导向管理,探索对视听新媒体分类指导、规范发展的有效措施。

  要以加强节目收听收看和分析评议为宣传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纠正新闻报道中出现的导向性偏差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各类节目中出现的低俗之风和过度娱乐化等问题,确保内容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把加强网络音视频等视听新媒体监管作为广电部门宣传思想工作一个重点来抓,做大“红色地带”、转化“灰色地带”、消除“黑色地带”,赢得网上舆论斗争。在现已建立的社会监督评议机制的基础上,力促社会监督评议机制的向下延伸和发展,形成结构分明、监督有力、不留死角和盲点的社会监督网络。

  重视运用科技手段,为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省、市一体化的节目监测系统建设,发挥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作用,构建集节目监管、技术监测、安全指挥于一体的全省安全播出监管体系,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应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探索建立网络音视频的广电舆情识别系统,使网络舆情识别分析和节目审查评议更好地结合起来,解决好“可管可控”的问题。

  四、支持县台发展,加强广电基层基础建设

  宣传思想工作创新的重点是基层工作创新,重心要放在基层一线,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力争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薄弱的状况在短期内有明显改观。县级台是中国广播电视的基础,它有效扩大和保障了中央、省、市台的传播覆盖,及时上送新闻等节目源,又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植根本土,是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在弘扬地方优秀文化、加强基层道德风尚建设和为“三农”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因此,当前要以贯彻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县级广播电视的基层主体能力建设,巩固壮大基层宣传舆论阵地。要充分发挥我省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走在全国前列的优势,通过加快农村数字化双向改造和融合新媒体,拓宽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渠道、阵地与方式,在引领与服务中把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作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主体在基层,任务落实靠基层。要切实强化“基层就是基础”的理念,坚持“身子往下探、眼睛往下看”,加强对县级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及时调整充实支持县级广播电视台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和关心基层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对县级台自办对农节目、农村有线网的双向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电视新平台和音视频网站、中心镇多厅影院、行政村电影放映厅(文化礼堂)、“村村通”、“村村响”、“广电进渔船”等项目必要的资金支持与工作扶持。针对县级台人才难引、难留等困难,在县级台人才招聘、培养使用、职称评定、专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广电部门要制定必要的政策,给予切实的保障和扶持,筑牢基层宣传思想阵地的基础。

  五、抓好教育培养,加强人才队伍素质建设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管住阵地、守住防线的关键。要按照政治上强起来、能力上强起来、作风上强起来、合力上强起来的要求,抓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认真落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新闻宣传工作台长总编辑负责制,选用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担当意识很强、业务素质过硬,善于抓建设、善于抓宣传的同志担任广电媒体的管理者,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关责任。

  要抓好全省广电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广播影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制定实施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增强广电新闻从业人员和管理队伍的思想政治修养和应对复杂多元的传播环境的能力,真正做到“有守有为有担当”。

  【作者为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切实加强“五大建设” 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2013-10-18 3217084 2 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