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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要闻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报

瑞安两干部互殴被免职

  本报讯 (记者 方力) 瑞安市仙降街道两名干部近日在娱乐场所发生互殴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日前对此事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9月5日,仙降街道党工委委员徐某邀请该街道党工委书记金某和顾某等朋友在瑞安某大酒店吃饭。饭后,顾某请大家一起到KTV唱歌,徐某还叫了仙降街道党政办主任叶某参加。其间,叶某因饮酒过多,与徐某话不投机发生争吵并互殴。此事发生后,瑞安市委高度重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免去徐某的仙降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责成仙降街道免去叶某党政办主任职务,给予仙降街道党工委书记金某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全省各级机关党员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身体力行改作风、正作风。要自觉遵纪守法,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和道德底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和制止,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报强调,党员干部要坚持高雅的生活情趣、高尚的精神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个人爱好,排除杂念,抵挡诱惑,少一些饭局牌局、多一些学习思考,少一些应酬娱乐、多一些健康运动,保持精神的纯洁和情操的健康,防止沉溺于灯红酒绿、留恋于声色犬马,努力提升思想境界。要善于选择健康的社会交往方式,树立良好的交友观,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同志之间、朋友之间要追求淡泊简朴的交往方式,而不能靠吃喝玩乐维系感情,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特别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社会交往中洁身自好、坚持原则、守牢底线,不惹是生非,不违法乱纪,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7 瑞安两干部互殴被免职 2013-10-14 3208309 2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