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中宣部印发通知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批示
广泛开展向兰辉同志学习活动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日前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兰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全文如下:
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兰辉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忘我工作、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敢于担当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兰辉同志生前是四川省北川县副县长。2013年5月23日,兰辉同志在检查乡镇道路和安全生产时不幸坠崖,因公殉职,年仅48岁。他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中,坚守抗震救灾最前沿,顾不上寻找遇难的3位亲人,一次又一次组织抢通“生命线”;灾后重建,他勇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最繁重、最艰难的工作任务,保证群众走上“放心路”,实现北川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他奉行“群众的事再小都是大事”,坚持“生活圈就是群众圈”,尽管自己家境不宽裕,却先后帮助了近200名生活困难群众。他对工作充满激情,随时保持“箭在弦上”的工作状态,宁让身体透支,不让工作欠账,担任副县长3年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平均每天行程200多公里。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从不违背原则打招呼,从不给亲人办一件私事,一直没有为当临时工的妻子和兄弟安排正式工作。
兰辉同志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兰辉同志学习的活动。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兰辉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学习他忘我工作、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学习他克己奉公、敢于担当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要把兰辉同志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找差距,强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更加关心群众疾苦,更加密切联系群众,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向兰辉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