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将设置责任督学
督导制引入校园
据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据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到今年底,我国30多万所中小学均将配置“挂牌”责任督学,他们将承担起监督、指导的责任,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23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根据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从在职和退休的、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职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的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何秀超指出,设置责任督学是基于我国教育的现实情况所进行的教育督导机制改革。我国基础教育面大量广,发展不平衡,学校间差异较大。根据教育部督导办的调研,一些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包括学校管理不规范,未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课程;课堂教学重知识传授和学科成绩,忽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能力培养;安全卫生隐患不同程度存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择校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
据了解,实行责任督学制度是世界上教育督导制度较完善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我国已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全国专兼职督学有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