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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以房养老”需汇聚民智

  朱玲

  日前,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由此,“以房养老”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世界很多国家已经普遍推行。此次《意见》出台,“以房养老”政策有望推动国内养老产业发展,补充目前有限的养老模式,意义重大。但从现实角度看,还需在以下两个层面爬坡迈坎。

  首先是养老观念。在当下中国,家庭养老模式占据主导,“养儿防老”的观念依然普遍存在。许多老人辛苦一辈子,攒下一套房子,大多数人会选择将房产留给子女继承。对于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老人及子女恐怕在情感上一时难以接受。如何制定出适合国情、能够被百姓接受的具体措施,这一点非常关键。

  其次是政策法规。“以房养老”政策的确立,将涉及社会保障、金融业、房地产业、政府部门等不同机构,牵涉环节甚多,如何协调这些部门利益是一个挑战。此外,还存在房屋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房价波动可能给银行带来风险等诸多实际问题,这也是国内目前虽有多地自发尝试,但未见推广的主要原因之一。

  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是惠及百姓的大事。期待“以房养老”政策能够紧贴国情,明确定位,汇聚民智,给予更多老人幸福的晚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以房养老”需汇聚民智 2013-09-16 3186339 2 2013年09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