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查处村级换届贿选事件
本报讯 (记者 翁浩浩 市委报道组 周旻澍) 记者从温岭市纪委获悉,9月9日,该市严肃查处了一起贿选事件。
郑某某是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党员。为在今年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当选,9月2日晚,他在大溪镇某饭店内请本村党员郑某忠、郑某明、周某某、赵某某和张某某5人吃饭,共支付餐费780元,还向每人分发一包中华烟,郑某明、周某某和张某某收下了,郑某忠和赵某某没有接受。其间,郑某某明确要求他们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支持自己。9月8日,经该村党员投票,郑某某被推荐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温岭市纪委调查后认为,郑某某在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通过吃请活动进行拉票,其行为已违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决定给予郑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大溪镇党委取消了郑某某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资格,对接受吃请的5名党员予以批评教育。
据了解,温岭市将把严肃选风选纪贯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始终,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保持从严从快查处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