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误区
□郭祥才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只要坚持解放思想这个法宝,冲破各种错误的、陈旧僵化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束缚,及时地转变观念,以正确的思想观念为指引,就能化险为夷,把事业推向前进。我们党就是靠解放思想,才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迎来了改革开放;也是靠解放思想,才结束了“姓资”、“姓社”的争议,确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浙江民营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成就与辉煌,靠的也就是解放思想。现在要迎接新的挑战,战胜一切困难,实现转型升级,重振辉煌,也必须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以正确的思想观念引领民营经济的振兴与发展。
克服“自满自卑”
弘扬“自信自强”
积极向上的自我意识,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区域兴旺发达、繁荣昌盛最深层的内在精神动力。浙江民营经济要重振辉煌,必须克服在一些人当中滋生的“自满自卑”意识,继续弘扬曾经拥有的“自信自强”意识。
浙江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能够在夹缝中生存,在逆境中成长,名扬海内外,从主体内心世界来看,极为重要的就在于我们拥有“自信自强”这种积极向上的意识。应当说如今这种积极向上的意识仍然占有主流位置,但应当看到,随着浙江民营经济日益发展,名气越来越大,荣誉越来越多,赞扬声越来越高,生活越来越好;随着时间的推移亲身经历民营创业磨练的老一代相继离岗,而在优越条件下接替的年轻人不断增加,还有受社会上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得一些人滋生了小富即满的思想,过于自豪、过于自满。另一方面,由于浙江民营经济原有的一些优势逐渐弱化,发展竞争压力加大,特别是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许多企业发展前景很不乐观,这样在自我意识上就使一些人又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失去了信心,出现了悲观主义,据调查有的地方企业家信心指数创下了历史低点。这两种消极不良的自我意识如果不加以克服,必将严重影响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自信自强”作为积极向上的自我意识,它包含着主体的感悟性、主动性、坚韧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等内在特性,是主体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精神境界和思想品格的综合体现。进一步弘扬“自信自强”的自我意识,不仅对克服“自满自卑”倾向有直接的针对性,而且对于充分发挥“浙江精神”在促进民营经济的振兴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着深远意义。“自信自强”贯穿于浙江精神的演进与升华的全过程,从当年的“四自精神”到“四千精神”,再到反映“浙江精神”实质的“两创精神”,都无不根植于“自信自强”,如果说“创业创新”是“浙江精神”的核心,那么“自信自强”便是“浙江精神”的根基,是实现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精神动力。
纠正“重勇轻智”
倡导“智勇兼备”
人的“本质力量”的构成是复杂的,但如果从对象化的行为过程来看,最基本的是两个方面:一是要敢为,这就是勇气的问题;二是要善为,这就是智慧的问题。也就是说,勇气与智慧都是人的“本质力量”,都属于人的行为素质,而且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因此,在发展实践的行为要求上,应当倡导“智勇兼备”的素质意识。
“敢为人先、勇立潮头”,这是人们对“浙商”的赞美,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浙江民营经济创业阶段的真实写照。但是,久而久之,便给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浙江民营经济的成就与辉煌靠的就是敢闯敢干。有的甚至以偏概全,把民企经营者都看成是没有文化,没有素质的“草民”和“勇夫”。其实这种看法是片面而错误的。浙江民营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过程,在创业之初,由于受“左”的影响,体制束缚特别严重,浙江自然资源尤为缺乏,国家没有投入,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胆量,没有勇气,没有闯的精神是不可能的,在当时确实做了许多“胆大包天”的大事,同时由于当时经济活动还比较粗放,也不够规范,科技文化素质的要求还不太高,所以,才有可能使“敢为人先”者得以成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民企经营者也在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与此同时,一批有胆有谋、智勇兼备的后辈,也逐渐加入民营企业家的行列。智勇兼备是当代民营企业家必备的行为素质,民营企业家不仅要有开拓创新的能力,还要有抗风险、战危机的能力。为此,无论是什么原因所致,“重勇轻智”的看法都必须加以纠正,积极倡导“智勇兼备”的素质意识。
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本质上是人的发展,是浙江人造就了民营经济的辉煌,同时也让人们从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领悟到了人本思想。我们倡导“智勇兼备”的素质意识,就是为了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浙江的人本优势,用浙江人的勇气与智慧去迎接挑战,战胜困难,再创辉煌。
正视“先发优势”
张扬“竞争优势”
在一个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交往,又相互竞争的发展环境和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体之间不仅具有先发性优势之争,还具有竞争性优势之争,以先发获得优势固然重要,但是,先发性是相对的,当某种率先成为历史,其优势也将随之衰退,而只有与时俱进地获取更强的竞争性优势,才能保持其优势地位,因而,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先发优势”,更要重视“竞争优势”。
浙江民营经济的成就与辉煌,固然有很多因素,但极为突出的就是获得了先发优势,不仅率先民营化,还使民营经济率先市场化、股份化、外向化,等等。由此形成了所有制、体制、机制等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优势。然而,随着民营经济的普遍化和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造,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广泛展开,浙江民营经济在所有制、体制、机制上的优势也就相对弱化。这不仅意味着要在生产关系上深化改革,更要在生产力上推进创新,包括发展方式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特别是优化结构,实现转型升级,全方位宽领域地获得竞争优势。因此,我们必须从“先发优势”的误区中解放出来,大力张扬“竞争优势”的思想意识。
扬弃“无为有为”
推崇“科学引领”
民营经济发展与党政引领的关系,这是一个备受关注而有待解决的难题。通过历史反思,进一步明确二者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对于民营经济的振兴与发展意义重大。
在民营经济发展与党政引领的关系上,最有代表性的,也是最有争议的,那就是“无为而治”与“有为而治”的说法,两者似乎都能从中找到成功的范例。主张“无为而治”的往往以早年的温州模式为例,而主张“有为而治”就以早年的苏南模式为例,在对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的比较中却发现,温州模式的“无为而治”是与民营经济相联系的,而苏南模式的“有为而治”是与集体经济相联系的,这就给“无为而治”找到了根据。其实当年温州的“无为而治”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民营经济可以离开党政的引领而自由发展,而是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本该就不应该管的那一部分权力,而那个时候所谓的管也是按照传统体制的管法,这当然对民营经济发展是不利的,那时候的“无为而治”实际上是一种不自觉的“有为而治”。
如今“无为而治”还有较大吸引力,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有些党政部门仍然继续管了不该管的事情,二是有些企业还存在着违规的侥幸思想。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在现实背景下,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区域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区域的发展模式、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对外开放、社会和谐等问题都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所谓的“无为而治”已经根本行不通了。“有为而治”也并不是要无限地扩大党政的权限,而是要充分发挥党政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由于“有为而治”还涉及到许多其他问题,所以,在民营经济与党政引领的关系上,要使各级党政部门对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为,而不产生误解,特别是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应当从“有为而治”与“无为而治”的争议中解放出来,对“无为有为”采取扬弃的态度,以“科学引领”取而代之。
“科学引领”就是按照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法规政策,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积极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