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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利用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栽了——

“网络斗士”的AB面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陈勇

  一个是在众网民眼中“才思敏捷、快意恩仇”的资深“正义斗士”,一个是凭借自己的网络影响力、恶意敲诈两万多元的犯罪嫌疑人——这样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孔,却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这是网名为“魔の少”的犯罪嫌疑人许某,留给浦江论坛网友的印象。

  近日,因发布金华浦江某街道干部违章建房的帖子,并与他人合谋敲诈勒索受害人24500元和4条软壳中华香烟作为删帖条件,犯罪嫌疑人许某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以网络删帖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

  A面:

  实话实说,不怕威胁

  今年38岁的许某是浦江县浦南街道丽水村人,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由于沉迷赌博欠下债务,并没有攒下多少钱。

  然而,凭借其不错的文采,许某以“魔の少”网名发帖,在论坛上找到了另一种成就感。从调查来看,许某同时在浦江论坛、新浦江论坛、浙江在线博客、腾讯微博、浙江微博上都发表过观点鲜明的论述,被网友称赞“才思敏捷、畅快淋漓”。

  一直以来,许某都以这样的形象示人。2011年底,他曾在浙江博客网上发表过一篇题为《实话实说——我不怕有人找上门来威胁》的博文,提到有网友因为转发其所写的“浦江某街道办事处不作为”帖子,而遭他人上门问罪责骂,他表示自己坚决不会删除有关帖子,“认真对待和公平处理才有最完美的结局”,其“正直强硬”的姿态给很多人留下深刻印象。

  在浦江论坛活跃6年,许某俨然已经成为“资深网友”、“有名斗士”,累积了一大批粉丝和追随者,每每发帖,跟帖者和点击率都是论坛上其他网友难以企及的。

  B面:

  想要删帖,就拿钱来

  不过,一直声称自己不会删帖的“正直”人士,在真的面对金钱和真相的抉择时,却选了前者。

  7月31日,浦江仙华街道干部黄某到石马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浦江论坛上网名叫“魔の少”和“泥巴”的两个人敲诈勒索财物24500元和4条软壳中华香烟。

  经警方调查,原来,7月25日,犯罪嫌疑人许某以网名“魔の少”在浦江论坛发布一则题为“浦阳办事处某干部违章建房”帖子,并附上违建照片。帖子发出仅一天,点击数量就达2000余次,在当地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当事人黄某迫于舆论压力找到许某,请吃饭、洗脚,并塞给他3000元,拜托删除帖子。许某嫌钱少,以需要打点为由,索要10000元及4条软壳中华香烟,随后帖子被删除。

  让黄某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浦江论坛一名版主周某,又以“魔少压力很大,我再发一个”为题再发相同帖子,后被版主“泥巴”(真名楼某)将标题编辑为“继续发仙华街道干部黄某违章建房”,并配上照片。7月29日,第二次发的网帖在论坛越炒越热,黄某再次找到许某要求删帖。后许某找到楼某,楼某以需托关系删帖为由,索要20000元。最后讨价还价到10000元成交。当晚,许某又以网帖已删除需要请客吃饭为由,向黄某索取1500元。

  警示:

  网络发言,自律自重

  黄某终于不堪忍受这样无休止的敲诈,两天后,他向警方寻求帮助,才让所谓“正义人士”的真正面目为人所知。

  据许某交代,其最初发布题为“浦阳办事处某干部违章建房”帖子,目的是干一些“正能量”的事情,但因为缺钱,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

  目前,许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楼某则因自动投案被警方取保候审,黄某的房屋违建部分也已开始拆除。这起事件看似尘埃落定,其背后的警示意义仍值得深思。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也不是虚拟社会。”浦江警方表示,要认识到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任何利用网络进行敲诈勒索等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坚决打击和依法惩处。

  警方同时表示,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网络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网络斗士”的AB面 2013-09-05 3170998 2 2013年09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