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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金融街

营改增全国试点首个申报期

各地纳税申报运行平稳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何雨欣) 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9月1日起,营改增全国试点进入推进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截止9月2日,扩大试点地区试点纳税人共申报17354户,涉及税款29862万元,目前各地申报运行平稳,这也标志着新旧税制转换基本完成。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8月1日起,我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进。

  8月1日起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9月1日起顺利办理纳税申报,这是营改增推进的两个关键环节。纳税人能开票、能申报,也标志着营改增全国试点的全面实施。

  国税部门也提醒,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应在2013年9月1日至9月15日完成首月纳税申报。鉴于15日是公休日,申报顺延一天至16日。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就近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寻求帮助。


浙江日报 经济·金融街 00010 各地纳税申报运行平稳 2013-09-05 3172794 2 2013年09月05日 星期四